信息公示
新機遇與挑戰的雙重壓力之下,新龍集團面臨轉型新使命。
我們企業發展的同時,也要兼顧節能與環保。。
關于工程審計結算的通知
各分公司、部:
為加強外部施工單位管理,規范工程預算、結算、審計工作,凡是執行定額結算的工程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合同類型把以下要求寫入合同,并告知施工單位嚴格執行:
1、土建審減率超過20%的工程,安裝、儀表、保溫等審減率超過30%的工程,由分管工程審計副總約談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進行批評、指正。審減率仍不降低的按照審減值的3%進行罰款處理。
2、土建審減率超過30%的工程,安裝、儀表、保溫等審減率超過40%的工程,由分管審計副總約談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按照審減值的4%進行罰款,審減率仍不降低的不得再安排工程進行施工。
3、土建審減率超過40%的工程,安裝、儀表、保溫等審減率超過50%的工程,按照審減值5%進行罰款后,不得再安排工程進行施工。
4、集團內因付款需進行預算(割算)的工程,由集團審計部進行審核,施工單位審減率按照以上標準執行。
5、所有處罰金額在工程定案單中扣除。
下發通知后未按照要求寫入合同和未通知施工單位的,由分公司和部門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審計部
2016年11月1日